好久不见!******
“今年还回来吗?
什么时候回?”
“回家过年”
这四个字一说出口,便感觉温暖
无论你在哪,总有人在时刻思念
世界再大,总有人在等你回家
临近春节
他乡的游子们不约而同,不远千里
从这座城市奔赴另外一座城
盼着过年能回家团聚
“回来什么都不用带”
仅仅一句“我回来了”
就是最好的年
图源:新华网回家,也许是为了那一抹灿烂的笑容
那些漂泊的人们
扛着沉重的行李,局促地窝在车中
跨越1200公里
但一声“妈妈”和脸上绽开的笑容
就能慰藉在外打拼的心
图源:新华网回家,也许是为了一个久违的拥抱
这一年背井离乡,漂泊在外
但紧紧抱在怀里时
逝去的岁月就好像从未走远
最暖的记忆还在那里
你也还是姥姥姥爷眼里永远的小孩
图源:新华网回家,也许是为了一个奋力奔跑的身影
也许跌跌撞撞
也许步履蹒跚
也许急切的飞奔把鞋都摔掉
但每一步奔跑都在诉说着一整年的思念
回家,也许是为了不辜负那一份份期待
最牵挂你的人一直在那里等你
不管多晚都为你亮着那盏灯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扎根异乡,才懂得这世间最动听的话
你风尘仆仆,如期归来
便是最好的年
回家,是世间最美的旅行
这一生,无论你漂到哪里,贫穷还是富贵
总有人在家里等着你,盼着你
当列车缓缓抵达故乡
当亲人的双手隔着漫长的人群向你挥舞
那一刻,你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吧
为什么要回家过年?这一幕幕,便是全部的意义了
漫漫回乡路,殷殷思乡情
永恒的记忆,不变的情结
承载着我们这个民族
最为质朴的亲情表达
曾经以为,离别,才能更好地出发;
后来发现,归来,才能更好地前进。
浓郁的年味儿开始弥漫
是时候卸下一年的疲惫和风尘
收拾心情准备回家了
返乡路上的每个人也要做好疫情防护哦~
此时此刻
去见你想见的人
去拥抱你最爱的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综合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等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